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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十二日

在光中得以见光 · 第72/366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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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十二日

交通一:在家庭中我学了很多功课。

答:话说回来,事情还是没法解决,是吗?这样,我们就从这些难处去更认识神,更被破碎,更充满基督,让生命更丰满。

问:圣经说要跟随主,爱妻子父母过于爱主的,不配做主的门徒,对我们有什么意义?

答:就是实际和理想不一样,照我们天然想法,都是家庭的观念,我们都是家庭很重,亲情很浓的。但是主有呼召,叫你撇下家庭、妻子,你就能撇下,不然怎能带出他的呼召来?主说:"凡为我撇下的,没有不在今生得百倍,来世得永生。"

另一方面,有些人却认为"家庭"最麻烦,特别是姊妹,他们不喜欢煮饭洗衣,不喜欢做厨房的工作,不喜欢带小孩。他们说:"我要像马利亚,不要像马大;做马大很苦,我要做马利亚,可以什么都不做,就坐在耶稣的脚前。"他们说:"我要作主的工作,要撇下家庭。"我说:"你这样做,就是违背主。"

你本来就没有家庭观念,没有孝敬父母,现在把这些话套在自己身上,就觉得很平安,以为是照着主的话。但你这个其实是不孝敬父母,不尽本分。

你要属灵,要为主撇下父母,但不是你要撇下,是主要求你撇下才行。到了书信,保罗反而说:"要孝敬父母。"(弗6:1-2)人若没有亲情,就比不信的更不好。(提前5:8)

那么就有人起来说:"应当要爱家庭、爱父母。"结果他还是撇下家庭不理。所以,都在乎主有没有要求,不是圣经有这样一句自己就能去作、去行。